本公司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功能,依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執行 106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
評估之執行單位:本次公司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之執行單位為管理部。
評估範圍及方式:本次董事會評估之範圍為董事會及董事成員,評估方式以「董事會績效考核自評問卷」、「董事成員考核自評問卷」進行評估,「董事會績效考核自評問卷」由管理部評估,「董事成員考核自評問卷」則提供全部董事成員(共7位)自評。
評估結果及改善建議如下: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4)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5)內部控制。
(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董事職責認知。
(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內部控制。
95分已上:超越標準。
85~95分:符合標準。
85分已下:仍可加強。
(1)本次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符合標準,惟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兩項尚有改善空間。
考核項目 |
考核結果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1.105年度”股東會董事出席 率達1/2以上”缺失已經改 善。 2.本年度雖已進行董事與簽證 會計師間溝通及交流惟次數 尚待加強。 |
無重大差異 |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
遵照法令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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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
遵照法令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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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
1. 105年度”董事之每年進 修時數”均已達成。 2.本年度正式董事培訓時數的 紀錄尚待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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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 |
遵照法令規定辦理 |
(2)本次董事成員績效評估結果為符合標準間。
考核項目 |
考核結果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
遵照法令規定辦理 |
無重大差異 |
董事職責認知 |
遵照法令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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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董事成員有兼任多家公司董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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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
遵照法令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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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
遵照法令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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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 |
遵照法令規定辦理 |
董事與簽證會計師進行溝通及交流:
105年度之本項缺失於本年度已經改善。惟建議定期或不定期之溝通及交流次數可酌情增加報告再邀請會計師出席董事會報告,報告時對於董事會之重要議題、董事所提之任何意見,會計師再與董事討論或作補充說明或提供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