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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摘要


序號
1
發言日期
2007-03-27
發言時間
16:27:23
發言人
林聖懿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221351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會召開日期、召集事由及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之日期公告
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2007-03-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96/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11號雙連大樓八樓804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報告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報告九十五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三)報告庫藏股買回三年到期註銷減資。
(四)報告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
(五)報告其他事項。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九十五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承認其他事項。
三、討論事項
(一)討論「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二)討論「公司章程」修訂案。
(三)討論「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
(四)討論「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五)討論「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修訂案。
(六)討論其他事項。
四、選舉事項
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五、其他事項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4/15~96/06/13
6.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
的股東,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96年4月4日起至4月16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
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辦理提案手續,
請註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受理提案處所:資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11號3樓)股務胡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