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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摘要


序號
2
發言日期
2010-03-11
發言時間
19:02:19
發言人
林聖懿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221351
主旨
董事會決議股東會召開日期、事由及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期
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17款
事實發生日
2010-03-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11號雙連大樓8樓804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報告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報告九十八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三)報告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執行情形。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四、選舉事項
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其他事項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099/04/1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099/06/14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提案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
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
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期間:九十九年四月七日至四月十六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5
時;掛號郵寄者應於受理期間送達受理地點)。
(三)受理處所:地點:資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11號3樓)
股務丁孝儀(電話:02-2522135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