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專區

訊息摘要


序號
1
發言日期
2006-03-15
發言時間
18:23:12
發言人
林聖懿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221351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公告
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2006-03-1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95/03/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95/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11號雙連大樓八樓804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報告九十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報告九十四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三)報告大陸投資情形。
(四)報告九十四年度背書保證情形。
(五)報告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
(六)報告庫藏股買回三年到期註銷減資。
(七)報告修訂「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八)報告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
(九)報告其他事項。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九十四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九十四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承認其他事項。
三、討論事項
(一)討論「公司章程」修訂案。
(二)討論「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三)討論「集團企業、特定公司及關係人交易作業程序」修訂案。
(四)討論「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五)討論其他事項。
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5/04/16~95/06/14
6.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
的股東,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95年4月4日起至95年4月14日
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一
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辦理提案手續,請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
審查結果。受理提案處所:資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11號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