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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摘要


序號
2
發言日期
2007-03-28
發言時間
15:04:30
發言人
林聖懿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221351
主旨
更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第二次買回庫藏股之減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48 款
事實發生日
2007-03-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96/03/28
2.公司名稱:資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註銷第二次買回庫藏股減資基準日,年度錯誤
6.因應措施:更正公告,註銷第二次買回庫藏股減資基準日為96/05/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起至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止執行屆滿,共計買
回庫藏股1,015,000股,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96年5月26日為庫藏股減資基準日,本
公司原發行股份52,268,890股,每股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22,688,900元,註銷
買回公司股份1,015,000股,減資10,150,000元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12,538,900元。
二.依法定程序向經濟部提出資本變更登記申請,經核准後再行辦理股票註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