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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摘要


序號
1
發言日期
2008-02-22
發言時間
18:36:20
發言人
林聖懿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221351
主旨
本公司買回股份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二
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35款
事實發生日
2008-02-22
說明
1.本次買回股份數量累積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
或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之日期:97/02/22
2.本次買回股份數量(股):1,467,000
3.本次買回股份總金額(元):13,308,735
4.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9.07
5.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467,000
6.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8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