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7/12/03 2.減資緣由: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2第1項第1款規定,及庫藏股制度實施相 關規定,應依轉讓辦法所定買回之日起三年內轉讓予員工,逾期未轉讓應向 經濟部辦法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3.減資金額:20,000,000元 4.消除股份:2,000,000股 5.減資比率:3.9%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92,538,9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97年12月3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12/03 2.減資緣由: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2第1項第1款規定,及庫藏股制度實施相 關規定,應依轉讓辦法所定買回之日起三年內轉讓予員工,逾期未轉讓應向 經濟部辦法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3.減資金額:20,000,000元 4.消除股份:2,000,000股 5.減資比率:3.9%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92,538,9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97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