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8/08/26 2.公司名稱:資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已公告之98年度第二季財務報告公告中,說明:一、「...........民國 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所認列之投資利益為新台幣2,524仟元。」正確應為「投 資損失為新台幣2,524仟元。」 6.因應措施:重新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8/26 2.公司名稱:資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已公告之98年度第二季財務報告公告中,說明:一、「...........民國 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所認列之投資利益為新台幣2,524仟元。」正確應為「投 資損失為新台幣2,524仟元。」 6.因應措施:重新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