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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摘要


序號
2
發言日期
2005-08-30
發言時間
10:46:37
發言人
林聖懿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221351
主旨
本公司九十四年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之核閱意見書.
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30 款
事實發生日
2005-08-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94/08/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資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之合併資產負
債表,暨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
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
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對於資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九
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
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
,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
意見。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一(二)所述,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部份子公司及孫公
司,其財務報表並未經本會計師核閱,該等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之資
產總額為新台幣61,901仟元、負債總額為新台幣7,163仟元,民國九十四年一
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稅後淨損為新台幣6,245仟元,分別佔資通電腦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資產總額、合併負債總額及本期淨損之6.18﹪、3.81﹪
及19.15﹪;且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五)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
投資,依各該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其於民
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認列之投資損失為新台幣2,266仟元,相關
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為新台幣14,613仟元。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揭露之
相關資訊,亦係依各被投資公司同期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編製,
並未經本會計師核閱。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該等子公司及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倘經
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
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
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需作修正或調整之情事。
如財務報告附註三及四(七)(八)所述,資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九十
四年一月一日起,採用新發佈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
計處理準則」。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
王輝賢會計師
翁世榮會計師
前財政部證期會:(81)台財證(六)字第33095號
核准簽證文號:(88)台財證(六)字第95577號
中華民國94年08月11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