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1/03/23 2.公司名稱:資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1年3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0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14,119,378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4,706,459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2)以上決議數與110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1.事實發生日:111/03/23 2.公司名稱:資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1年3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0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14,119,378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4,706,459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2)以上決議數與110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