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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摘要


序號
1
發言日期
2006-03-16
發言時間
15:25:20
發言人
林聖懿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22135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第一次買回庫藏股之減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2006-03-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95/03/16
2.減資緣由: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規定,及庫藏股制度實施相
關規定,應依轉讓辦法所定買回之日起三年內轉讓予員工,逾期未轉讓應向經
濟部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3.減資金額:11,500,000元
4.消除股份:1,150,000股
5.減資比率:2.15%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522,688,9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無須股東會決議通過
8.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起至九十二年三月五日止執行屆滿,共計買
回庫藏股1,150,000股,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95年3月16日為庫藏股減資基
準日,本公司原發行股份53,418,890股,每股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534,188,900元,註銷買回公司股份1,150,000股,減資11,500,000元後實收資
本額為新台幣522,688,900元.
二.依法定程序向經濟部提出資本變更登記申請,經核准後再行辦理股票註銷
程序.